美都能源遭问询 称在石墨烯方面未有后续投入

作者: cnpim CNPIM 2019年04月23日

  美都能源(600175.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9】0493号)《关于对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石墨烯研发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问题如下:
 
  一、2015年7月,公司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联合成立美都能源·浙大材料学院——新能源材料联合研发中心。请补充披露:(1)公司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研发成果归属约定;(2)2015年7月至今,公司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在石墨烯领域的研发进展情况,包括具体研发项目、各项目资金投入情况、人员配备情况、项目启动时间和目前进展等。
 
  二、2017年12月,公司有一项专利申请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权。请公司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补充披露已授予的发明专利权的具体用途及其适用性,是否已经产业化生产或者授权第三方进行生产,如否请说明原因,并说明相关专利是否具有产业化运用、转化的价值。
 
  三、近期,有媒体报道质疑公司“高溢价追热点,业绩难兑现”、“转型无所不能,业绩壶壶不开”。对此,公司亦承认转型之路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请补充披露:(1)结合自身主营业务情况、技术储备、人力储备、管理经验等,说明公司是否具备开展石墨烯研发业务的条件,是否已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2)使用可量化或可计量的陈述性语言,客观披露石墨烯研发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和经营的影响。请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此外,美都能源还表示,公司在石墨烯方面未有后续投入,未生产石墨烯相关产品,亦无石墨烯产品相关收入,与低价制氢的报道无关。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传统能源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业务包括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游的碳酸锂、正极材料;金融和准金融;商业贸易等,截止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告指出,美都能源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6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5,993万元。其中,净资产为972,73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68%;营业收入为527,39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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