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通用,仅供参考)
一、目的
1.1.规范本公司MIM产品外观标准,明确检验项目,以使本公司之产品能够符合客户要求。
二、适用范围
2.1.本公司受客户加工之 XXX 产品。
三、参考文件
3.1 本规范参考客户相关要求?工程图面?客户检规等制定;
3.2 参考顺序:当本规范内容与其他相关要求有冲突时,以以下顺序作为判断标准;
3.2.1 客户特殊要求;
3.2.2 客户图面或相关外观文件规定;
3.2.3 工程图面要求。
四、检验方法
4.1 照明:45W以上正常日光灯照明光距离1M以内或等同强度光照明;
4.2 位置:被检测零件距离眼睛250~~350mm,并垂直于视线,被测产品距离光源1M以内。
五、通用产品外观不良之定义
5.1 刮花:产品表面与其他物体发生接触性摩擦,留下痕迹,但是没有破坏或极轻微破坏表面保护层,一般没有手感;
5.2 划伤:能够破坏产品表面保护层导致漏基材的划痕称为划伤;
5.3 压痕:产品与硬的物质发生垂直于接触面的力的作用而导致产生的局部或块状印痕;
5.4 碰伤:产品表面与其他物体在瞬间发生撞击导致产生的表面不良现象;
5.5 变形:产品各部分因受力发生的偏离轴线或扭曲的不良;
5.6 磨痕:产品在磨平面过程中产生的直条状条纹,只存在镜面;
5.7 脏污:产品表面附着的杂质?油污?指印及附着物因发霉?变色导致的外观不良;
5.8 模痕:成型过程中由于成型模具变异造成的印痕;
5.9 拉丝:成型过程中由于模具表面不光滑或沾染颗粒造成产品表面拉伤;
5.10 色差:电镀表面各区域内呈现不均匀的颜色差异,镜面外观颜色深浅不属于色差;
5.11 亮点:由于粘接颗粒或表面突起,在电镀过程中显现出明显点状异物反光点;
5.12 亮纹:产品表面存在压痕或模印,或者产品喷砂层损坏,电镀后区域发亮现象;
5.13 流纹:射出成型过程中液态物料流动时,由于冷却不均匀或冷却速度快慢不均造成产品表面留下材料流动的痕迹,(不包括电镀流纹,电镀流纹规类为色差类);
5.14所谓一级面:最终客户在使用过程中会看到的表面区域;
5.15 所谓二级面:即客户在操作过程中可见的区域;
5.16 所谓三级面: 除一级面和二级面以外的其他区域。
六?外观标准(一般)
不良类别 | 一级面 | 二级面 | 三级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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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花 | 不允许 | 允许 | 允许 |
|
划伤 | 不允许 | 不允许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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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痕 | 不允许 | 允许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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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伤 | 不允许 | 不允许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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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 | 不允许 | 不允许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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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痕 | 不允许 | 允许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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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污 | 不允许 | 允许 | 允许 |
|
模痕 | 不允许 | 允许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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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丝 | 不允许 | 允许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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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差 | 不允许 | 允许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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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 | 不允许 | 允许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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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纹 | 不允许 | 允许 | 允许 | |
流纹 | 不允许 | 允许 | 允许 |
七?关于外观标准的说明
7.1 本规范规定的外观标准仅适用于本公司 XXX 产品,其他产品可以做参考;
7.2 当发生抱怨之内容与本规范产生冲突时,以客户要求执行,同时,本规范需修订部分内容,以适应客户新的要求;
7.3 未加说明的事项可以以样品或项目判定执行;
7.4 特殊放宽的标准以特殊规定执行,不适用于本规范。
备注:本资料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欢迎加入技术讨论区交流。
[来自CNPIM]MIM产品外观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