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最近,富士康和全国总工会上演了一场炫目的口水仗。先是全国总工会点名批评富士康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导致员工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没想到富士康却第二天就作出了回应,不仅否认了所有的指控,还希望总工会的官员“走到基层”。这场关于工人加班的争论,孰是孰非?
这场全国总工会与富士康之间的争论,“长时间加班”是核心争论点。在全总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看来,“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安排劳动者每日工作长达十几个小时,很少有正常的休息日。”
在富士康看来,“加班”与“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之间,并不构成因果关系,对于这点暂且不去争论。但就“长时间加班”本身,富士康并没有否认,在富士康的声明中,开始就声称“所有制造企业都面临如何处理员工加班问题的困扰”,并且“员工希望能够通过加班最大程度地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
但富士康强调工人是“为了钱自愿加班”,很多人认可这种说法
这真是一个巧妙设计的声明,在承认加班问题的同时,就把关键责任推给了员工——隐含的意思就是“工人是为了钱自愿加班的”。接下来,富士康才去说加班时长不违法,报酬高,也在努力解决问题。
在不少人看来,“为了钱自愿加班”不仅可信,而且应该被理解
工人真的是自愿加班的吗?在不少人看来,在市场经济年代,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如经济学者胡释之就称:“如果工人不是傻子,郭台铭又没有用枪逼他,那富士康给这个工人的工资是他能挣得的最高工资,不然他不会去。这个逻辑没什么问题吧?所以工人不该感谢给了你最高工资的老板吗?怎么还忘恩负义说人家是血汗工厂?不等于在说自己是痞子加傻子吗?”
知名评论员刘远举也称,“工人希望加班,被人视为荒诞,可换成演员希望更多片约、作家希望更多约稿、开小卖铺的希望更多的生意,出租车司机希望更多乘客,却被视为人之常情。不管是演员、作家、小老板,他们所希望的,与工人所希望的加班一样,都会导致他们更多的劳动,当然,也获得更多的收入。”
还有网友指出,富士康的待遇在中国虽不是最好,但绝对不是最差,很多中小企业还不如富士康。不少珠三角企业招工的时候,都会写明:本厂订单充足。因为充足的订单意味着饱和的劳动:有足够的班可加,有足够的钱可挣,只有这样才会有人愿意来。换句话说,工人去富士康加班,是一种主动选择。在一些人看来,按理性人的假设,人总是为自己最大利益而行动,“既然工人主动去富士康了,旁人还有什么好说的,指指点点,说不定连工作机会都没了。”
而且在富士康加班,至少工资有保证
富士康员工愿意加班,不少人还提出了一个重要理由:在富士康打工工资有保证。据《信息时报》报道,2014年广东省人社部门共向社会曝光323户重大欠薪企业,在从2014年10月开始到专项检查期间,共为7.74万名职工追回欠薪5.04亿元,而代工工厂正是欠薪事件的高发领域,在这些企业打工的大多是农民工,相比于加班,欠薪意味着回不去家又走不了,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大的噩梦,薪资水平较高,而又从不拖欠的富士康自然是很多人心中的首选。
这意味着相比起其他血汗工厂,只有在富士康,工人才有良好的条件“自愿加班增加收入”。仿佛某种程度上,工人还得感谢富士康才对。
权威报告似乎也说明富士康工人是自愿加班
2012年,美国非盈利组织公平劳工协会(FLA)公布了针对富士康的调查报告。在调查中,72%的人不想改变工作时长或者加班时间,当被问及“你们对当前的工作时长有何看法”时,48%的员工认为“这是合理的”,34%的员工称“为了增加工资,他们喜欢在这里工作”,仅有18%的员工认为“他们的工时太长了”。另外,有91%的员工认为他们不需要更多的工作余时,94%的员工认为他们不需要进行换班安排。
至此,“富士康员工加班是自愿的”似乎可以盖棺定论了,可真的是这样吗?
工人并不会只为了钱而自愿加班,还存在“隐性强迫”的因素
从国际经验来看,很多制造业工人并不会为钱自愿加班
在一些人提出“工人为钱自愿加班”很合理后,也有不少人表达了不同的意见,因为这种说法不符合许多国际经验。有人称,“碰上像非洲员工那样宁可不拿奖金也不加班的就知道厉害了”,也有人称“蒙古和中亚这现象很普遍啊,那里的中国建筑公司很头疼,依法律必须雇佣一定量当地工人,可一到点人家准时散伙吃喝玩乐去,给钱也不干。节假日电话都不接。只得到处借中国工人来加班”。
一些东欧国家以前的经验也是如此,波兰曾经在把工人薪资提高50%后,工人反要求把劳动时间减半。而发达国家工人工作时长短,假期多,更是众所周知的现象,即便制造业也是如此。
更何况,在富士康这样的中国代工厂加班特别苦,特别累
尽管富士康声明中表示“富士康也不断致力于提升工业自动化水平,努力让员工远离繁重、枯燥重复的工作岗位。”但长期关注富士康工人情况的香港理工大学教授潘毅在昨日表示,富士康的一线工人曾向其所在的课题组反映,即使是2014年,在生产旺季里,富士康工人需要连续多月每月加班达140多个小时,甚至有时候加班达152个小时。富士康要求工人“十三天休一天”、甚至“三十天休一天”。
结合苹果手机在去年的热卖,潘毅所说情况当为可信。
那么,到底为什么中国工人这么热衷于“为了钱自愿加班”呢?
“规训与惩罚”,可以解释“中国工人自愿加班之迷”
事实上,这种“自愿加班”,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隐形强制劳动”。用潘毅教授的话说,是“规训与惩罚”让员工变得“志愿性服从”,“志愿性劳动”。
何为“规训与惩罚”呢?富士康采取了严苛的规训措施,强制工人符合生产的利益。这些规训工程,是通过暴力与惩罚,是通过建立对工人的完全统治实现的。对生产过程的军事化管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潘毅指出,富士康工作时的管理制度包括:1.不准睡觉、不准聊天、不准笑、不准走动;2.离岗要申请,批准后才能离岗,要拿离岗证,离岗时间不能超过5-10分钟;3.椅子整齐,不能超过地上的黄线;4.工作服按要求穿戴整齐。
这种做法的作用就是“制造服从”。当然,不是说工人不该遵守工作制度。但当工人已经无比习惯公司的规定,自然也容易出现公司说什么就做什么的情况。
更重要的是思想方面的,潘毅教授是如此描绘富士康工厂里的“思想规训”——除了使用军事化的管理方法对工人的行为进行规训,思想规训的方法也常被采用,试图使工人认同富士康的管理方式,从而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劳动中。思想规训从工厂中到处张贴的标语可以看出来,“吃苦是财富之基,实践是成才之路”、“努力,努力,再努力”等等。在通往生产车间的楼梯上,每一级台阶都贴上了郭台铭语录。甚至在员工的晋升考试中,一些考试题目都是默写郭台铭语录。同样在富士康的《员工手册》的开篇,也充满着对新员工的鼓舞之词——“冲刺美好梦想,追求绚丽人生”,“在这里,您将得到知识的拓展、经验的积累和智慧的锤炼;您的梦想,将从这里延伸到未来。”在新员工的培训课程中,郭台铭、比尔·盖茨、格鲁夫、曹兴诚等人士的发家史也是常用来激励员工的故事。在富士康的文化里,似乎通过努力和坚持就能成就梦想。富士康打造了“劳动致富的梦想”,试图劝说工人,只有努力工作、努力付出,才有可能成功。
这种做法,是不是让人非常熟悉?不仅一些传销组织经常会这么做,在很多饭店、发廊,都是这么管理员工的。营造出一种“成功学”的气氛,然后让员工互相仿效,以拼命工作为荣,以比赛加班为荣。当员工发现拼命加班而来的工资,比起“微薄”的基本工资来说相当可观时,那么就会心存感恩,变得心甘情愿。按潘毅的说法,富士康与这些发廊、饭店的“规训”员工方式毫无二致。
“规训与惩罚”广泛存在,破解这一现象整个社会责无旁贷
事实上,用种种方式对员工“洗脑”,削弱他们对自身权利和权益的意识,是许多老板的常用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工人有很多选择,老板们也有很多办法去应对工人们的选择,以尽可能增加自身的利益。劳资两方的关键区别在于,工人们往往既不团结,又很难形成和发表出自己的独立意识。因此,破解这一“规训与惩罚”形成的“自愿加班”局面,是需要施加外部干预的。对于这一点,整个社会都责无旁贷。
结语:表面上看,富士康工人是“自愿加班”,但想深一层,他们其实还是“身不由主”。
这场全国总工会与富士康之间的争论,“长时间加班”是核心争论点。在全总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看来,“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安排劳动者每日工作长达十几个小时,很少有正常的休息日。”
在富士康看来,“加班”与“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之间,并不构成因果关系,对于这点暂且不去争论。但就“长时间加班”本身,富士康并没有否认,在富士康的声明中,开始就声称“所有制造企业都面临如何处理员工加班问题的困扰”,并且“员工希望能够通过加班最大程度地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
但富士康强调工人是“为了钱自愿加班”,很多人认可这种说法
这真是一个巧妙设计的声明,在承认加班问题的同时,就把关键责任推给了员工——隐含的意思就是“工人是为了钱自愿加班的”。接下来,富士康才去说加班时长不违法,报酬高,也在努力解决问题。
在不少人看来,“为了钱自愿加班”不仅可信,而且应该被理解
工人真的是自愿加班的吗?在不少人看来,在市场经济年代,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如经济学者胡释之就称:“如果工人不是傻子,郭台铭又没有用枪逼他,那富士康给这个工人的工资是他能挣得的最高工资,不然他不会去。这个逻辑没什么问题吧?所以工人不该感谢给了你最高工资的老板吗?怎么还忘恩负义说人家是血汗工厂?不等于在说自己是痞子加傻子吗?”
知名评论员刘远举也称,“工人希望加班,被人视为荒诞,可换成演员希望更多片约、作家希望更多约稿、开小卖铺的希望更多的生意,出租车司机希望更多乘客,却被视为人之常情。不管是演员、作家、小老板,他们所希望的,与工人所希望的加班一样,都会导致他们更多的劳动,当然,也获得更多的收入。”
还有网友指出,富士康的待遇在中国虽不是最好,但绝对不是最差,很多中小企业还不如富士康。不少珠三角企业招工的时候,都会写明:本厂订单充足。因为充足的订单意味着饱和的劳动:有足够的班可加,有足够的钱可挣,只有这样才会有人愿意来。换句话说,工人去富士康加班,是一种主动选择。在一些人看来,按理性人的假设,人总是为自己最大利益而行动,“既然工人主动去富士康了,旁人还有什么好说的,指指点点,说不定连工作机会都没了。”
而且在富士康加班,至少工资有保证
富士康员工愿意加班,不少人还提出了一个重要理由:在富士康打工工资有保证。据《信息时报》报道,2014年广东省人社部门共向社会曝光323户重大欠薪企业,在从2014年10月开始到专项检查期间,共为7.74万名职工追回欠薪5.04亿元,而代工工厂正是欠薪事件的高发领域,在这些企业打工的大多是农民工,相比于加班,欠薪意味着回不去家又走不了,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大的噩梦,薪资水平较高,而又从不拖欠的富士康自然是很多人心中的首选。
这意味着相比起其他血汗工厂,只有在富士康,工人才有良好的条件“自愿加班增加收入”。仿佛某种程度上,工人还得感谢富士康才对。
权威报告似乎也说明富士康工人是自愿加班
2012年,美国非盈利组织公平劳工协会(FLA)公布了针对富士康的调查报告。在调查中,72%的人不想改变工作时长或者加班时间,当被问及“你们对当前的工作时长有何看法”时,48%的员工认为“这是合理的”,34%的员工称“为了增加工资,他们喜欢在这里工作”,仅有18%的员工认为“他们的工时太长了”。另外,有91%的员工认为他们不需要更多的工作余时,94%的员工认为他们不需要进行换班安排。
至此,“富士康员工加班是自愿的”似乎可以盖棺定论了,可真的是这样吗?
工人并不会只为了钱而自愿加班,还存在“隐性强迫”的因素
从国际经验来看,很多制造业工人并不会为钱自愿加班
在一些人提出“工人为钱自愿加班”很合理后,也有不少人表达了不同的意见,因为这种说法不符合许多国际经验。有人称,“碰上像非洲员工那样宁可不拿奖金也不加班的就知道厉害了”,也有人称“蒙古和中亚这现象很普遍啊,那里的中国建筑公司很头疼,依法律必须雇佣一定量当地工人,可一到点人家准时散伙吃喝玩乐去,给钱也不干。节假日电话都不接。只得到处借中国工人来加班”。
一些东欧国家以前的经验也是如此,波兰曾经在把工人薪资提高50%后,工人反要求把劳动时间减半。而发达国家工人工作时长短,假期多,更是众所周知的现象,即便制造业也是如此。
更何况,在富士康这样的中国代工厂加班特别苦,特别累
尽管富士康声明中表示“富士康也不断致力于提升工业自动化水平,努力让员工远离繁重、枯燥重复的工作岗位。”但长期关注富士康工人情况的香港理工大学教授潘毅在昨日表示,富士康的一线工人曾向其所在的课题组反映,即使是2014年,在生产旺季里,富士康工人需要连续多月每月加班达140多个小时,甚至有时候加班达152个小时。富士康要求工人“十三天休一天”、甚至“三十天休一天”。
结合苹果手机在去年的热卖,潘毅所说情况当为可信。
那么,到底为什么中国工人这么热衷于“为了钱自愿加班”呢?
“规训与惩罚”,可以解释“中国工人自愿加班之迷”
事实上,这种“自愿加班”,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隐形强制劳动”。用潘毅教授的话说,是“规训与惩罚”让员工变得“志愿性服从”,“志愿性劳动”。
何为“规训与惩罚”呢?富士康采取了严苛的规训措施,强制工人符合生产的利益。这些规训工程,是通过暴力与惩罚,是通过建立对工人的完全统治实现的。对生产过程的军事化管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潘毅指出,富士康工作时的管理制度包括:1.不准睡觉、不准聊天、不准笑、不准走动;2.离岗要申请,批准后才能离岗,要拿离岗证,离岗时间不能超过5-10分钟;3.椅子整齐,不能超过地上的黄线;4.工作服按要求穿戴整齐。
这种做法的作用就是“制造服从”。当然,不是说工人不该遵守工作制度。但当工人已经无比习惯公司的规定,自然也容易出现公司说什么就做什么的情况。
更重要的是思想方面的,潘毅教授是如此描绘富士康工厂里的“思想规训”——除了使用军事化的管理方法对工人的行为进行规训,思想规训的方法也常被采用,试图使工人认同富士康的管理方式,从而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劳动中。思想规训从工厂中到处张贴的标语可以看出来,“吃苦是财富之基,实践是成才之路”、“努力,努力,再努力”等等。在通往生产车间的楼梯上,每一级台阶都贴上了郭台铭语录。甚至在员工的晋升考试中,一些考试题目都是默写郭台铭语录。同样在富士康的《员工手册》的开篇,也充满着对新员工的鼓舞之词——“冲刺美好梦想,追求绚丽人生”,“在这里,您将得到知识的拓展、经验的积累和智慧的锤炼;您的梦想,将从这里延伸到未来。”在新员工的培训课程中,郭台铭、比尔·盖茨、格鲁夫、曹兴诚等人士的发家史也是常用来激励员工的故事。在富士康的文化里,似乎通过努力和坚持就能成就梦想。富士康打造了“劳动致富的梦想”,试图劝说工人,只有努力工作、努力付出,才有可能成功。
这种做法,是不是让人非常熟悉?不仅一些传销组织经常会这么做,在很多饭店、发廊,都是这么管理员工的。营造出一种“成功学”的气氛,然后让员工互相仿效,以拼命工作为荣,以比赛加班为荣。当员工发现拼命加班而来的工资,比起“微薄”的基本工资来说相当可观时,那么就会心存感恩,变得心甘情愿。按潘毅的说法,富士康与这些发廊、饭店的“规训”员工方式毫无二致。
“规训与惩罚”广泛存在,破解这一现象整个社会责无旁贷
事实上,用种种方式对员工“洗脑”,削弱他们对自身权利和权益的意识,是许多老板的常用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工人有很多选择,老板们也有很多办法去应对工人们的选择,以尽可能增加自身的利益。劳资两方的关键区别在于,工人们往往既不团结,又很难形成和发表出自己的独立意识。因此,破解这一“规训与惩罚”形成的“自愿加班”局面,是需要施加外部干预的。对于这一点,整个社会都责无旁贷。
结语:表面上看,富士康工人是“自愿加班”,但想深一层,他们其实还是“身不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