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国家标准战略实施,加快中国材料研究学会团体标准制定步伐,2023年7月26日,中国材料研究学会标准、认证工作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增材制造用铝合金粉末》等4项团体标准项目启动会。标委会李宁副主任致辞并宣布项目启动,秘书长刘翼主持会议并做了会议总结。项目组织单位代表、编制单位代表及标准项目专家组在京人员现场参会,其他人员和学会标委会委员线上参会,总参会人数约50人。
李宁副主任首先介绍了学会概况和学会获得国家团体标准制定、发布资质,成立标准、认证工作委员会以及近期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情况。要求标准起草相关单位对标准严格把关,加强组织协调,广泛听取意见。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同时欢迎学会标委会委员积极参与项目咨询,结合自身业务领域,提供更多团体标准编制需求。随后4家项目牵头单位中车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西部超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分别汇报了《增材制造用铝合金粉末》、《钛合金感应熔炼特种陶瓷坩埚技术规范》、《二硼化镁超导线材》、《预制板式无砟轨道用聚氨酯隔振垫层》各项团体标准前期情况、技术内容和下一步研制计划。
来自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有研粉末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北京交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中船重工第七二五研究所、四川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专家认真听取了各项目单位汇报,对项目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在会议总结中,刘翼秘书长通告了下一步编制工作程序和计划。鉴于四项标准前期工作较为扎实,草案相对成熟,为及时满足新材料发展需求,建议4项团体标准争取在2024年春节前完成。
下午继续进行了《预制板式无砟轨道用聚氨酯隔振垫层》项目*次工作会议,针对具体团体标准草案开展讨论,进行完善和修改。
团体标准
制修订工作程序
标准制修订过程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复审和废止等程序,标准制修订应按顺序执行。
一、提案
标准需求者(包括组织和个人) 提出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提案并填写 《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立项
联系学会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协会印发立项文件,并进行公示。
三、起草
团体标准一经立项,应当确定主要起草人员,组成起草工作组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国内外状况分析,必要的调查、实验验证等。
四、征求意见
标准起草工作组完成标准草案后统一面向相关行业专家、生产者和管理者征求意见。征求形式一般为信函征求意见或者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三十天。
五、审查
团体标准的审查可以采用会议审查或者函审。技术审查原则上应当协商一致。如需表决,须不少于四分之三同意票为通过。团体标准起草人不能参与表决。
六、批准
组织对团体标准报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不符合标准编写及标准审查的有关规定的材料,将退回起草工作组进行修改。对于形式审查合格的材料,予以批准。
七、发布
通过批准的标准,发放标准编号,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开发布。